如果我不跟他生气的话,我应该会陪他去见雇主,然后我们直接出发,不买戒指,这会儿应该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。
搞不好已经到了酒店。
那样他就可以在这个温暖的吃饱喝足的午后在酒店的大床上午睡,而不是在颠簸的出租车后座上蜷缩着枕着我并不柔软的腿。
到地方我叫醒了他,司机一溜烟的跑了,想来是本地人,根本不想接这单,生怕我们要他等到我们出来再载我们回去。
“老婆。”他抱了抱我,“腿麻了吗?”
“没有哦。”我在他胸口蹭了蹭,“变猫,我们一起进去。”
我喜欢他用尾巴卷着我的手腕走,而且猫型的他让我更有安全感,因为他的獠牙,他的利爪,还有他柔软的肚皮。
算了,不装了,摊牌了,我就是喜欢毛绒绒。
他跟个豹子一样跟在我身边,走路没有声音,碧绿的瞳孔竖着警惕的猫瞳,有种异样的帅气。
说是宅子,其实是一个荒废的二层小楼。
看得出以前是个大户人家的房子,进门就是个大花园,可惜已经荒废许久了,再往里走是宅子的大门,老先生已经给了钥匙,还是那种古老的黄铜钥匙,我插进锁孔里,费劲巴力的扭了扭。
打开了锁,我依照习俗,抬手在门上敲了两下,以示打扰。
随后我推开了门。
但大事不妙,这门年久失修,在我推开的一瞬间整个门都倒了,砸起厚厚的一片灰尘,呛的我们直咳嗽。
当我们踏着门板进去,神奇的事情发生了。